我司欲聘請具下列資格人士(合作形式亦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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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註册的認可人士/結構工程師(香港建築條例第123章)第3條規定
2.註册消防承辦商2及3级(香港消防装置承辨商规例第95A章第3條的规定)
3.通風事門承辨商(香港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8A條[通風系统工程類别